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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关于限期参加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催告通知


关于限期参加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

催告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市律协《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沈律发〔20265号),本市2025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已基本结束。

目前,仍有部分律师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二十一条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报告,由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者直辖市律师协会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的规定,结合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催告如下:

尚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律师,请务必于202683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有关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各相关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向市律协如实报告未参加考核律师的情况。逾期仍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市律协将依据上述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沈阳市律师协会        

2026811